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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深圳自行车载人载物要罚款(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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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8:15: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2-12-26 16:53:3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刘畅

    12月25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简称《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经过两次审议、多处重大修订后,获得表决通过,并将与新修订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步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部交通安全条例将“严管重罚”进行到底,司机们驾车上路要多注意了。

    “行人闯红灯”

    罚款标准“折中”了

    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对“行人冲红灯”的处罚标准不一,前者是“罚款20元”,后者是“罚款100元”。为统一执法口径,深圳市交警局于今年10月份以修正案的形式将两部交通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修正案在一审时,“行人冲红灯”行为在罚款额度上取的“高标准”100元,而二审时,因对自然人执法难的问题则取了“低标准”20元,调整的原因是市交警部门反映罚款100元难以执行。

    对于行人冲红灯该怎么罚、罚多少钱,12月25日通过的《管理条例》给出了最后答案,是一个折中的标准: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免除罚款处罚。具体执行标准由市**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高速路违章一年三次

    重罚还要扣证3个月

    依据最终表决稿,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路上的违章处罚被“加码”定格: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或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将被处500元罚款; 逆行或者倒退行驶,或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将被处1000元罚款。另外,一年内有上述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还将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当车主与驾驶人身份不一致时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一究到底”。《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机动车所有人能够提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对该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并记分;不能提供违法行为人的,对该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同时,机动车在深圳市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警察可以扣留机动车,直至接受处理为止。”

    另外,《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修改为:“驾驶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人、载物的,将由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自行车载人载物要罚款,深圳此举堪称国内首创,有些车友表示无法接受,但若针对以下这种情况,那么此举似乎很有必要。



    虽然此举对一些极端的情况有所规范,但是对普通情况下的载人载物、看来中规中矩的大多数人则显得有些许严苛,那么你是怎么看的呢?


                                                                                                     责任编辑: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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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8:36:02 | 只看该作者
要做的話, 就其他都要, 尤其是會對他人做成影响的

特別是 逆缐行車, 沒前後燈,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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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8:44:27 | 只看该作者
以后不能用自行车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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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9:19:30 | 只看该作者
慢慢看慢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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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20:15:37 | 只看该作者
自行车带人交通法规从来就没有允许过。当然带小孩要求的就不那么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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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20:43:53 | 只看该作者
唉....拍拖又少了一招浪漫招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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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21:43:13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再也不能像《山楂树之恋》里面一样骑自行车追妹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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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21:52:08 | 只看该作者
有些家长骑单车送小孩上学咋办,选择跟危险的电动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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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00:13:23 | 只看该作者
定规矩的都是不用骑车和步行的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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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09:14:27 | 只看该作者
这规矩 是全世界首创,  可以列入吉尼斯纪录,
定这规矩的人 要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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