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天下

标题: [今日关注] 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打印本页]

作者: oldbb    时间: 2009-1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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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bb    时间: 2009-10-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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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bb    时间: 2009-10-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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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ldbb    时间: 2009-10-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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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生产队长    时间: 2009-10-3 16:24
要办证?????
作者: 行者无界    时间: 2009-10-3 16:54
太长了,顶了再慢慢看~!
作者: 透透气    时间: 2009-10-3 17:18
太长了,顶了再慢慢看~!
作者: 开心德    时间: 2009-10-3 19:32
不是很支持这种规定.很麻烦~就像教育局改汉字一样。没事找事
作者: 桃源闲人    时间: 2009-10-3 20:07
好贴
作者: cpfriend    时间: 2009-10-3 22:05
是否回到每一部單車都要裝上塑膠車牌???
作者: MAP    时间: 2009-10-4 19:41
太长了,没看完...
要办证,新鲜事...
作者: 劲歌    时间: 2009-10-4 20:08
太长了,不想看.. 但我一定要顶...
作者: bobomtr    时间: 2009-10-7 23:04
这种政府机关不知道干什么的,除了禁,就想不出别的办法
作者: szwulou    时间: 2009-11-7 21:10
办证?收年费?有这必要么?汽车交警们都管不来,还要管自行车?人力够吗?
作者: szwulou    时间: 2009-11-7 21:14
以前办证要在车架子上打钢印的,我可不舍得让那些临时工拿大锤子往我爱车上砸,万一破坏了结构咋办。
作者: 肖竹    时间: 2009-11-7 21:40
说白了就是要禁止自行车在机动道行驶.
作者: 老遇    时间: 2009-11-7 21:46
本帖最后由 老遇 于 2009-11-7 21:47 编辑

顶B哥。
管理办法还是应该有的,那是执法的依据。
对于电动车的管理,本人十分支持!电动车涉及的事故是最多的,应该严格管一管。我就吃过电动车逆行的亏,差点报废了。
现在一想到宝安的电动车心里就紧张!
同时,也要自觉遵守有关自行车的交通规则,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社会。
大家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可以向有关渠道反映啊。
作者: 太虚上人    时间: 2009-11-10 22:11
感觉深圳市城区的道路真的是不适合骑自行车,太危险。这里只适合机动车。
作者: 小李    时间: 2009-11-10 22:28
路过。。。。看完就顶一下。。。。
作者: 无影2008    时间: 2009-11-11 08:41
看了,没话说,政府官员无聊得很,先管好机动车再来管俺们的非机动车,再说深圳的非机动车也真的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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